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监控系统维修及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下列资格条件的国内竞标人前来竞标。
一、采购编号:DFHT C2010—45
二、采购内容:监控系统维修及设备
三、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
四、竞标人资格要求:竞标人在购买谈判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1)竞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竞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新版身份证);
(7)竞标人必须是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
(8)竞标人提供近二年来至少三项类似货物政府采购业绩(采购合同或成交通知书等);
(9)竞标人须提供近二年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10)报名时须同时递交肆仟元的竞标保证金。
(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5月5日—2010年5月11日每日9:00—16:00(不含节假日);
六、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国良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玫瑰园东村特一号 邮编:430050
联系人:昌亮
八、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0年5月13日9:30(北京时间)
九、谈判文件发售、竞标文件送达送达及谈判会议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玫瑰园东村特一号)
十、汇款帐户:
帐户: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二桥支行 账号:06097618091001
十一、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采购人)和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汉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
投诉联系人:周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