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宿迁市公安局委托,就宿迁市公安局三、四级通信主干网传输设备维保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宿迁市公安局三、四级通信主干网传输设备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SGT[2010]44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目前,我市三、四级通信主干网传输设备(北京蛙视公司生产的六套VOX-2.5G和185套VOX-BVT型多业务传输平台)的质保期已到,为确保公安通信网络畅通,需要对现有网络设备进行定期检修服务,以确保设备稳定运行。详细技术要求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技术响应。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谈判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
(一)竞标人须是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本地电信运营商可以使用其集团相关资质参与竞标);
(二)竞标人须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三)竞标人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以上证书或省级保密局开具的证明文件;
(四)竞标人须具有代维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此项目的维保授权书;
(五)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准入资格证》和《进场交易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到宿迁市招标投标网“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联系人:王模,联系电话:0527-84338707。
四、报名信息:
(一)报名时间:2010年5月11日—2010年5月17日, 8:30—11:30,
14:00—17:30(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市太湖路181号人防大楼裙楼一楼大厅)
(三)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报名联系人:张元元 联系电话:0527-84338702
注:供应商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竞标。报名供应商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将记录诚信管理档案,降低信用等级;连续2次或一年内累计达到3次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限制其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
五、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三)国家信息产业部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以上证书或省级保密局开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代维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此项目的维保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竞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竞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0年5月14日14:00
(二)竞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0年5月14日14:30
(三)竞标文件接收地点: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市太湖路181号人防大楼裙楼三楼)
(四)竞标文件接收人:张建 联系电话:0527-84338707
七、谈判时间和地点
(一)谈判时间:2010年5月14日14:30
(二)谈判地点: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市太湖路181号人防大楼裙楼三楼)
八、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中心联系人:张建192.168.18.254/sqzbtb/ReadAttachFile.aspx
联系电话:0527-84338707
传真电话:0527-84338702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太湖路181号人防大楼裙楼一楼)
邮政编码:223800
采购单位联系人:陆楚业
联系电话:0527-84352206
九、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