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基地对讲机等设备采购
2.招标文件编号:LNZC20101005
3.采购项目需求:辽宁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基地对讲机等设备采购(详见第四章 项目需求)
本采购项目不分包,但投标人对所要求的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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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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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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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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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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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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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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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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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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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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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对讲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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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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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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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S定位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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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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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应为所有设备制造厂商授权经销商,同时提供所有设备制造厂商的授权维修证明;
3.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的彩页,复印不生效,同时在填报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时要求和彩页相吻合;
4. 投标人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1.时间:2010年5月18日—2010年6月7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
2.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邮箱:[email protected] 密码:23447752;或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610室免费领取电子文档。
3.填录《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在下载的招标文件第一页为《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投标供应商必须填写,并传真至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24小时自动传真:024-23447752)。
本表为供应商参与投标的主要凭证,如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传真到项目负责人,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或报价。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7000元
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0年6月7日16:00
l 银行汇款信息:
l 单 位 名 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l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沈阳中山支行
l 账 号:21001360008059000118(保证金)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0年6月8日 9:00。
六、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楼,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l 联系方式:
l 项目联系人:邸毓春
l 邮 编:110001
l 地 址: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综合楼A座(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红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