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其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LCZFCG2010(G)---H06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利川市交通警察大队视频闯红灯系统、交通信号灯和平交道口工程项目
三、招标内容:视频闯红灯系统,后台管理设备,交通信号灯,平交道口工程及LED显示屏。
四、投标人资格和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产品须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各项指标均符合公安部GA/T496—2004《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投标产品必须与原系统兼容。
(三)投标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少于300 万元(含300万元)人民币。
(四)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项目采购所必需的设备供货、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五)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带齐以下资料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时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人身份证明、以及上述“投标人资格”中规定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及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
五、投标供应商可在2010年6月9日8时30分起至17时止(工作时间)到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国土资源局六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或开标前递交投标保证金35000.00元。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7月2日9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市国土资源局一楼)。
十、开标时间:2010年7月2日9时。
十一、开标地点: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市国土资源局一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采购中心联系人:文先生
邮 编:445400
开户行名称: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利川市银都信用社
账 号:20010382861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