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中心确认,现对“蓟县教育局校园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xcg10—10的《谈判文件》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情况如下:《谈判文件》第21页的(3)报价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内容改成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不能到现场时)
3.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天津市公安局开具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5.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
6.安防工程安装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
7摄像头和录像机:(1)中国安防十大品牌之一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2)荣获国家或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上述(1)、(2)可选其中一项准备)。
蓟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