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东省公安厅2010-32现场勘验信息系统软硬件项目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预算金额和交货要求
1、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0-32现场勘验信息系统软硬件;
①用途:现场勘验;
②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③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④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45.308万元。
2、交货期及交货地点: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要求)
1、须是已报名参加本项目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必须是所投主要设备(指数据库服务器、磁盘阵列及光纤交换机)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取得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须为原件)的;
3、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或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
4、注册资本金须达人民币500万元或以上 [外币注册资金按本项目发出项目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任一时间的境内银行挂牌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如有异议,由投标人负责举证)];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6月22日至7月7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06室(联系人:李小姐);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已经办理本中心数字证书电子密钥的投标人,必须携带该电子密钥到现场报名购买;
未办理数字证书电子密钥的,在现场直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下述申请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机构(企业)数字证书申请表》,按要求填写。
(2)数字证书申请表及责任书一式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企业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事业单位须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须提交本机关、团体有关负责人签发的有效函件复印件一份;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上述数字证书申请资料可在“广东省电子化政府采购执行平台(www.gpcgd.com)---文件下载” 处下载。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套(售后不退)
5、为配合广东省电子化政府采购执行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试点,本项目投标人还应按以下事项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电子密钥,在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投标人注册:(如果还没有在广东省电子化政府采购执行平台中注册的,请先按照以下步骤注册)
①注册入口:广东省电子化政府采购执行平台(http://www.gpcgd.com)
②注册时间: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任何时间,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完成注册及报名的网上操作。
③注册资格审核: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审核注册资格。
(2)办理数字证书电子密钥事项:
①办理时间: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相同
②办理费用和时间:广东省电子政务认证中心收取数字证书费用200元,于提交资料时一并提交,办理时间为自提交资料后1-2个工作日,接到领取通知后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采购部(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06房)领取。
(四)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7月13日上午09:30;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03室。
4、注意事项
(1)所有纸质投标文件应于递交书面投标文件时间内递交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901室。
(2)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之前按照要求通过网上提交完毕。
(3)为避免因投标高峰期网络堵塞等不可预见因素影响,各投标人应尽量提早上传投标文件并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网上提交。
(4)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必须一致,如有不一致,以纸质投标资料为准。不管因为任何原因,逾期未收到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将不予接受。
(5)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数字证书电子密钥到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五)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gpcgd.com)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因场地有限,无法提供停车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采购中心具体位置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中心简介’栏目的‘联系我们’(http://www.gpcgd.com/lxwm/index.htm)。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020-83301107
采购部联系人:洪先生/胡小姐,联系电话:020-62791625/1686
电子采购部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20-62791675
(六)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为2.0万元。
2、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汇款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交集中采购机构开户行(集中采购机构开户行及账号详见《投标资料表》);
3、除银行保函外,递交投标文件现场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七) 采购文件公示(采购文件电子版下载)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公示期为自采购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质疑。
(八) 集中采购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集中采购机构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前3日,按上述联系方式,书面形式告知我们。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