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乐亭县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LTGP2010-G02-013
采购人名称:乐亭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乐亭县健康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乐亭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乐亭县健康路政务大楼
联系人:李志刚 杜永仁
采购数量: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校园监控
项目实施地点:乐亭县辖区84所中小学及幼儿园
工期: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供应商注册资金应不低于200万元。
2、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有关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国地税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投标产品必须是自主知识产权(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并具有安防工程一级资质。所投产品必须具有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以上资质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以备审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报名及获取标书时间:2010年7月8日——2010年7月27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7时(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地点:乐亭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乐亭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自取免费。
现场勘查时间:2010年7月8日——2010年7月27日,投标人自行现场勘查,费用自理
投标截止日期:2010年7月28日上午9:30。
开标时间: 2010年7月28日上午9:30。
开标、评标地点:乐亭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