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智能监控综合管理平台系统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QFZB-2010-010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赵陵铺三街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清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国际九楼
采购数量:智能视频分析仪设备、智能视频分析和报警数据库管理服务器(软硬件)、声光报警装置等一套。
采购用途:监控
项目实施地点: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
2、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贰级及以上资质;
3、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4、按照《石家庄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与资信收集试行办法》(石政文审[2006]01号)及石家庄市诚信管理中心有关要求,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到石家庄市诚信管理中心按以下方式备案:
1)开通:需开通网上填报诚信档案的企业,携带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企业的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和复印件(一份),到石家庄市诚信管理中心征信处【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市政府1号楼204)电话:86687700】办理相关开通手续。
2)登录:开通后,企业通过诚信档案编号,在如下网址进行登录:http://121.28.35.230/wstb/wstb_login.jsp提示:登录后,请及时更改原始密码,以确保自身的信息安全。
3)填报:企业严格按照网页上表单,如实、全面地进行逐一填报。相关主管部门将适时对企业填报的档案进行核准。如发现隐瞒不报设置弄虚作假的,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对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4)上报。将填报好的网页表单,直接打印一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于投标报名时提供此表单和诚信编号。对于未按照要求填报或经审核发现有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
报名时核验以上资料原件,需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及诚信档案一份(自制封皮需加盖公章),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留原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7月28日起的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国际九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
投标截止时间: 2010 年8月17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 2010 年8月17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泊爱蓝岛小区16号楼五楼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董智星
注:传真发送需由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采购代理机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