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委托,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中心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天津市和平区校园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及监控网络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和平区校园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及监控网络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政采编号: HPZC-J10-010)
二、项目内容:(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竞价谈判文件)
第一包:校园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第二包:校园监控网络系统采购及安装
各谈判供应商均可对本项目的两包同时进行谈判报名,兼投兼中。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第一包:(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税务登记证原件,
2、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天津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原件。
第二包:(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税务登记证原件;
2、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
四、各包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及获取谈判文件售价:2010年8月24日至8月30日,每日9:0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中心(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45号101室)获取,本次项目免收谈判文件购买费用。
五、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10年8月31日9:00时前在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中心106会议室(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45号)。
六、采购代理: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中心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45号; 邮政编码:300040
联系电话:23197218
联 系 人:王先生、赵先生
采购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信息化办公室
采购代理: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中心
201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