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文化中心商业体项目弱电工程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许可[2010]61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乐城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7200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乐城置业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文化中心项目共包括:天津市文化中心大剧院项目、天津市文化中心博物馆项目、天津市文化中心美术馆项目、天津市文化中心图书馆项目、天津市文化中心商业体项目、阳光乐园项目、天津市文
化中心交通枢纽工程。以上项目中的弱电工程允许兼投,但最多只允许中以上项目中的两个标段。 天津市文化中心商业体项目,占地75115平方米,建筑面积417798平方米。地上240000平方米,地下150000平方米,另新增南侧地下通道27798平方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
2.2 工程建设地点:东至天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南至规划路,西至规划路,北至乐园道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市文化中心商业体项目弱电工程,建筑面积417798平方米,投资额约8900万元。招标范围为文化中心商业体项目图纸中全部弱电工程的深化设计和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2011年04月01日 至 2011年10月1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同时具有新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外地施工企业应具有《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和天津市勘察设计进津备案证书,在有效期内;(5)正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机电工程专业。(6)副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7)安全项目经理1名(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应低于副项目经理级别),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专业不限。还应具备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8)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还应具有《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通知书》,在有效期内。(9)质量安全保证金890万元(无息)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82号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09月0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 年8 月31 日 至2010 年9 月6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09月07日至2010年09月1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 14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一层109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采用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采用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乐城置业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安品东(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5号君谊大厦2号楼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左琳 电话:88356007
传 真:88356001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林坚(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层109室
邮政编码:300200 联系人:刘洁 电话:23243779-1025
传 真:23250016-1011 日期:2010 年8 月31 日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23661595传真:2453840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汤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