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佛山市重点车辆监控信息共享平台
FS1008193BT
二.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 项目性质政府采购(部门委托采购、财政性资金)
四. 供应商资格条件1.1.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1.2.供应商或联合体主体方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1.3.供应商或联合体主体方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总公司授权证明。
1.4.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5.供应商或联合体主体方须在佛山市内自设有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1.6.联合体的要求:本项目允许不多于两家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者须提供双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及主体方。联合体双方均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1.1、1.4的相关要求,联合体的主体方必须满足1.2、1.3、1.5的资格要求。且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在参与本次投标中,不得再以独立体名义或在其他联合体中重复出现。
五. 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 竞争性谈判文件公示公示时间:2010年09月01 日-2010年09月07 日
各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详见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公示期内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提出。
七. 公示公告时间2010年09月01 日-2010年09月08 日
八、获取谈判文件方式领取采购文件与登记备案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09月01 日-2010年09月07 日(公休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第一步:投标人将已填列的《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传真至我中心,
第二步:采购中心审核后,通过回传《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通知投标人领取采购文件的具体方式(领取方式:包括网络下载和现场领取)。
一、网络下载
适用此方式的供应商须曾在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登记,且备案的资质材料均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并在有效期内。
二、现场领取:
领取采购文件进行投标登记审查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一)供应商或联合体主体方以总公司名义投标的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或联合体主体方营业执照副本;
2、联合体非主体方营业执照副本(以非联合体企业名义投标的无须提供此证明);
3、联合体协议书(以非联合体企业名义投标的无须提供此证明);
4、供应商或联合体主体方在佛山市内自设有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佛山市内的供应商或联合体主体方无须提供此证明);
5、已填列的《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二)供应商或联合体主体方以分支机构名义投标的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或联合体主体方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或联合体主体方总公司授权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或联合体主体方营业执照副本;
4、联合体非主体方营业执照副本(以非联合体企业名义投标的无须提供此证明);
5、联合体协议书(以非联合体企业名义投标的无须提供此证明);
6、供应商或联合体主体方在佛山市内自设有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佛山市内的供应商或联合体主体方无须提供此证明);
7、已填列的《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注:
1.《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均可凭企业注册登记地市级公证处出具的有效公证书原件替代。
2.尚未在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登记的供应商,请在领取采购文件前登陆以下网址链接进行投标备案登记点击这里。
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到采购中心进行登记备案及领取招标文件,对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采购中心将拒绝接收其文件。
十、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09月09 日上午8:45-9:30时
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谈 判 评 审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09月09 日上午9:30时
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二、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普澜二路8号7楼
联系人:胡小姐、郭先生 电话:0757-83992332 传真:0757-83992332
十三、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联系人:张先生 蔡先生 服务窗口:第7号窗
电 话:0757-83209129 83209112 传真:0757-83209110
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