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第1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就台州市公安局中心机房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具备本项目报价人的资质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TZCG-2010-GK044
招标项目内容: 中心机房建设(主要包括1、机房工程装饰系统2、机房动力配电系统3、PDS综合布线系统4、防雷接地系统5、门禁系统6、环境监控系统7、消防报警系统8、机房新风系统9、精密空调系统10、机房UPS系统11、机柜系统12、KVM系统 等子系统)
2、交货期及地点: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交货地点为台州市公安局
3、合格供应商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②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并具有智能化承包资质二级(含二级)以上、安防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5、领取标书时间:2010年9月7日至2010年9月26日下午5时30分止,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5时30分(双休日及国定假日除外)。
6、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新台州大厦四楼413-1室
7、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吴先生、0576-88685056、88685060
8、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 9月27日星期一上午9时30分整(请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地点:台州市市府大道新台州大厦(台州市民广场旁边)四楼开标室2(432室)
10、标书售价:本次标书售价人民币肆佰元,售后不退 。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
开户名称:台州市招投标中心 帐号:900101040013408
开户行:台州市农行开发区支行
11、 相关事项:
(1)购领标书:
供应商凭购买标书的财务收据及自带的U盘领取标书;
▲(2)投标签到:
供应商投标签到时必须出示《台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证》、投标人身份证及财务投标保证金缴纳单;
(3)供应商证办理:
办理《台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证》的供应商请先到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再将纸质材料送达或邮寄至政府采购窗口进行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发供应商登记证。纸质材料含: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④上一年度财务报表、⑤企业简介、⑥供应商登记表(可到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http://www.tzztb.com/zfcgindex.htm),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邮寄地址及邮编: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新台州大厦四楼政府采购窗口 318000 联系电话:0576-88685121。
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