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公安局督察视频监控三期采购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BHY-2010-011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元南路66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弘义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0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摄像机(防爆型高速球/红外半球摄像机)447台 拾音器439台 硬盘录像机74视频传输单元、图像整合系统、硬盘、显示器等(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视频监控装备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天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1、注册资金在800万元人民币以上。2、具有安防一级资质。
3、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主要产品制造厂家授权书
4、投标方需提供2007年5月至今同类业绩合同3份
★石家庄市诚信备案方式:
第一步:开通。企业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企业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石家庄市诚信管理中心征信处(石市中山东路216号 市政府1号楼2楼204室 电话:86687700)办理相关开通手续。办公时间为:每周周一、周三、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第二步:登录。在查验相关证件后,市诚信管理中心为企业发放诚信案编号和初始密码,企业可在如下网址进行登:http://121.28.35.230/wstb/wstb_login.jsp,登录主页后,请点击“网上填报”图标,企业即可通过诚信档案编号进行登录、填报。提示:登录后,请及时更改原始密码,以确保自身的信息安全。第三步:填报。企业严格按照网页上表单,如实、全面地进行逐一填报(企业名称以公章为准)。资质年检、年检信息、纳税信息需要填报近三年信息。相关主管部门将适时对企业填报的档案进行核准。如发现隐瞒不报设置弄虚作假的,将作为企业重大失信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在企业证照年检和政府招投标中予以限制。
第四步:上报。将填报好的网页表单,表一至表十一完整打印一份,首页加盖公章,于投标报名时提供此表单和诚信编号。以往投标时提交过文字性网页表单的,本次投标报名仍需提供,
对于未按照要求填报或经审核发现有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
报名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防资质证书、业绩及相关证明文件(以上资料携带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诚信档案一份(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10月22日起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0号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
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11月11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 2010年11月11日9时30分
开标、评标地点: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52号南三楼会议室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河北弘义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311-89278027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