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涉县政府采购中心就涉县城区道路电子警察系统工程(二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预算约107万元。欢迎具备资质且有能力提供相关产品供应和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的合格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内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政府采购编号:SXZFCG2010047
2、采购项目内容:涉县城区道路电子警察系统工程(二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李树钢 王文明
联系电话:0310-3897182
5、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河北省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6、政府采购供应商资质要求:⑴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⑵具备与采购项目相符合的工商经营资格,注册资本要求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7、招标文件获取方式:⑴已经涉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核通过且符合本采购项目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可直接购买《招标文件》;⑵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携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经涉县政府采购中心资格审核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附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8、资格注册审核联系人:李树钢 张贵平
联系电话:0310-3897182
9、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12日工作时间
10、投标地点:涉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11、开标时间:2010年11月23日上午9:30时
12、供应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单位应于开标前30分钟向涉县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
13、开标地点:涉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14、项目单位:河北省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15、项目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铁旦 0310-3815325
16、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财经报、邯郸市政府采购网、涉县政府采购网
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