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受上海市虹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其所需室内LED全彩屏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本次采购的产品应为非(整体)进口产品。
二、本次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上海市虹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室内LED全彩屏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SHHK-10A083
3、招标主要内容:两块可移动式LED全彩显示屏,共19.646平方米。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证明)。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的违法记录。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提供2009年财务报表以供证明)。
5、在本市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服务。
6、具有承建LED显示屏的成功经验(提供2009年到2010年间项目合同和验收报告复印件以供证明)。
四、标书发放
凡有意来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0年11月09日至2010年11月18日每天14:00~16:00(节假休息日除外)持上述第三条中提及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飞虹路518号机关新二号楼201室)领标书。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日期:2010年11月3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于2010年11月3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在上海市飞虹路380号301室举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届时敬请各投标方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六、联系方式:
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飞虹路518号机关新二号楼201室 邮编:200086
联系人:高炜冰、谢仁良
联系电话:25658801 25015293 传真:25658801
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