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滦县公安局所需监控设备及安装工程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LXZFCG201011030
采购人名称:滦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滦县新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滦县公安局(霍先生,联系电话:744811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滦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滦县公安局所需监控设备及安装工程。
(具体数量配置详见“竞标方须知”)。
项目实施地点:滦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详见“竞标方须知”。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竞标方须知”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竞标人必须为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安全防范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资金、技术、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能力的合格供应商。竞标人资格必须在购买谈判文件前予以确认,即竞标人购买谈判文件前持相关资质证明(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与填写好的两份“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在左下角“申报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一起到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供应商资格预审表”索取办法:登陆“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唐山市→滦县→资料库”下载),合格后由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签署意见(各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前审核资质有关程序请咨询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315-7101697)。
投标人向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预审:
(1)营业执照,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安全防范资质证书;
(5)竞标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工厂规模、财务状况,生产能力,产品在国内外的销售业绩,使用情况,近2~3年的年营业额等;
(6)竞标人其它应提供的证明文件。
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10年11月25日至2010年11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标书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购标书时须持经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的“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原件购买标书)。
竞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0年12月2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北省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比较法
项目负责人:赵先生
文章出处:滦县采购办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河北省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15-7168355
联系传真:0315-7168355
联系地址:河北省滦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