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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市人民检察院显示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0-11-30 13:38
  • 有效期至:2010-12-21 [已过期]
  • 招商区域:广东深圳市
  • 浏览次数520
 
详细说明

  依据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采购方式批复,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对卫辉市人民检察院显示屏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卫辉市人民检察院显示屏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卫交采2010ZB015号

  三、项目内容:全彩电子显示屏1个,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项目内容及有关要求”

  四、交 货 期:签订合同后10天内送货到位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11月29日至2010年12月3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比干大道南段西侧)

  八、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0年12月21日上午9:00

  十、开标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一、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李鹏程 0373-4472896

  十二、采购人: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何文庆 联系电话:135034433681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345676

  十四、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

  十五、监督部门:卫辉市纪检委 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卫辉市发改委 卫辉市审计局 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科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0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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