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森林防火可视林火监测项目
二、政府采购项目编号:MC2010-18
三、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46号
五、采购单位联系人:贺虹联系电话:69842592
六、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21号
八、采购设备名称及数量:详细见招标文件
九、项目预算资金:1250000.00元
十、投标人的资格条件:(需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1、具有法人资格,有提供相应设备和服务能力均可参加投标。
2、该类货物的国家规定和行业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应资格、资质等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5)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格式)
6)经销商的资格声明(格式)
7)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原件)
8)投标供应商的财务状况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9年财务审计报告需附报表(2009年1月1日后注册的企业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提供缴纳2010年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险的银行转账通知单复印件
10)投标人缴纳2010年任意一月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
1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1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第八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复印件
13)3C认证证书复印件
14)安防工程企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
以上证明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0年12月15日-12月29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十三、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要有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应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十四、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门头沟区新桥大街21号)
十五、投标截止时间:20111年1月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六、开标时间:2011年1月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十七、开标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图书馆西楼四层会议室(门头沟新桥大街21号)。
十八、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十九、项目联系人:任红兵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 系 人:贺虹
联系电话:010-69842592
联系传真:010-69844751
联系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46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