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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防雷新规出台,下月实施!
2010-11-01 10:37  点击:580

  雷电灾害时有发生

  据荆州市气象局透露,我市属于雷电多发区,根据不完全统计,我市每年发生雷电灾害百余起,经济损失达数千万元,人员伤亡也时有发生。

  荆州市防雷中心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因雷击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情况主要分两种,第一是城市居民在空阔地避雨时遭雷击,其中,主要在一些老城区。第二是农民雷雨天气仍然下田耕作出事。“市内建筑物遭雷击的,往往都是防雷措施不当,防雷装置不合格的。”市防雷中心的负责人称,在楼盘施工过程中和竣工后,必须进行防雷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取得防雷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因此,市民购房时注意查看防雷装置合格证。

  据防雷专家介绍,突出性建筑,如高楼、电视塔等建筑容易受到雷击。但只要建筑物装有合格的防雷装置,把雷电流泻入地面,就不会对建筑物和人体造成危害。因此市民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看是否有建筑物防雷装置合格证,市场上确实有些开发商不办证明就卖房,防雷装置不完善的房子,正是雷击事故高发的地点。

  防雷新规下月实施

  据荆州市气象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年11月1日,我市出台的《荆州市雷击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市雷击风险评估的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需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要求各建设和设计单位要主动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雷击风险评估工作,自觉接受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检查,气象主管机构可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办法》要求5类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应该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其中包括各类化工厂、易燃仓储、输送贮存油气等易燃易爆场所;供水、供气、供电、供热等生命线工程;各类体育场馆、影剧院、大型商场超市、宾馆、医院、学校、汽车站、火车站等人员集中场所;各类发射塔、高层建筑、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建筑、通讯枢纽、码头泊位等特殊工程等。

  (来源:江汉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