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热点
住宅新规:业主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011-02-23 13:45  点击:519

  今年6月底前,新的《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将出台,届时将明确业主为住宅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22日天上午,在市政协“城市安全管理情况通报暨提案归并办理会”上,记者采访市房管局副局长黄永平获悉这一消息。

  七成被排查小区已完成消防整改

  黄永平在昨天的会上表示,截至本月21日,市、区房管部门共检查共检查沪上住宅小区11038个。排查发现,早期建设的住宅因为年代久远,设施设备趋于老化,部分消防水泵、喷淋系统难以正常运转,一旦火灾发生,难以有效投入灭火抢险;一些较早建设售后公房小区消防设施严重老化,甚至根本没有基础的消防设施,一旦火灾发生,无法在第一时间实施救援;另外,一些早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小区没有设置停车位或设置停车位不足,随着小区居民汽车拥有数量的增加,居民乱停车占用消防通道和小区道路情况严重,一旦发生火情,消防救援车辆无法进入施救。

  黄永平同时表示,市民的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有待提高,从近年来局部发生的火情引发因素来看,部分火灾的发生与居民行为习惯和防火安全意识淡漠有关。居民的火灾自救能力也不足,从本市举行的各类消防安全演练的情况来看,一些居民缺乏自觉参与企事业单位组织消防演练的积极性,群众参与程度不高,消防安全演练“一头热”,一些居民对火灾发生时如何使用消防器材、选择有效逃生线路、采取应急防护措施等消防安全知识知之甚少。

  消防安全数据库本月底完成软件开发

  黄永平告诉记者,修订后的《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原先相比,针对性更强,涵盖了一些小区消防安全凸显的一些新问题,如消防通道堵物不畅等。同时明确了业主是小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今后,如果业主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将有相关惩罚措施。

  黄永平透露,市房管局还将联合市消防局,设计覆盖全市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基础数据调查表及数据库软件开发,计划在本月底前完成消防安全管理数据库软件开发工作,3月份启动消防安全管理基础调查工作。

  (来源: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