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监控系统的原理
数字监控系统主要由摄像部分﹑传输部分﹑控制部分以及显示记录部分四大部分组成。在摄像部分包含有彩色摄像一体机(含有三可变镜头)﹑室内全方位云台﹑监听器﹑防尘罩等等;传输部分主要由线材组成;控制部分中包含有图像切换﹑控制设备等等;显示记录部分中包含电脑控制主机、矩阵主机、硬盘录像机、电脑显示器、彩色电视机等等。
摄像部分
摄像部分是电视监控系统的前沿部分,是整个系统的“眼睛”,摄像机把监视到的内容变为图像信号、监听器采集到的音频信号,通过传输部分将数字音视频信号传送到控制中心的控制主机和存储设备。摄像部分是系统的原始信号源,摄像部分的好坏以及产生图像的质量影响着整个监控系统的质量。因此,电视监控系统采用具有清晰度高﹑灵敏度好的彩色摄像一体机;采用光圈﹑聚焦﹑变焦三可变的镜头;采用全方位旋转云台;采用具有防盗、防破坏、防尘性能强的防尘罩,等等。
传输部分
电视监控系统的传输部分主要由图像信号的传输、声音信号的传输,以及对摄像机、镜头、云台等进行控制的控制信号的传输。传输部分常用点对点的方式传输,即图像信号由视频线(SYV75-5)传输、声音信号由音频线(RVVP2×0.5)传输、控制信号由控制线(RVVP2×O.75)传输,另外还有电源线(RVV2×1);另外还有一种是通过网络线的方式传输,即摄像部分的图像信号、声音信号及控制信号通过一根网络线传输,再加一根电源线(RVV2×1)就可以了。
控制部分
控制部分有两种方案可选,一种是采用电脑控制主机的鼠标和键盘进行控制,另一种是采用专用控制键盘和矩阵主机来控制。
显示和记录部分
显示部分的主要设备是计算机显示器和大屏幕电视(或投影机),其中大屏幕电视用作主显示,计算机显示器用作辅助显示,以方便管理人员对前端监控点进行控制时使用。
记录部分主要由硬盘录像机组成。每台硬盘录像机可以对16路音视频进行同步存储,可以设定存储主机按时间计划录像等录像模式,以节省硬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