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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市区道路视频监控及电子警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2010-06-12 09:15  点击:472

  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并经邯郸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邯郸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就邯郸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市区道路视频监控及电子警察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就招标项目内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 政府采购编号:HDCGP2010B10-001899

  2、 采购项目内容:邯郸市交警指挥系统工程主要是由全功能电子警察系统,道路监控系统和指挥中心及信息网络设备改造等四个系统组成。

  3、 采购人名称:邯郸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4、 联系人:申利科

  5、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全称: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

  6、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地址: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人民东路342号421甲)

  7、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a)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

  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http://www.ccgp.gov.cn/web/cgf/dangshiren9.asp);政府采购联合体应具备第二十四条规定的(http://www.ccgp.gov.cn/web/cgf/dangshiren11.asp)条件(涉及资质要求的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

  ②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应的工商生产或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含)以上;

  ③具有产品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投标产品有效的授权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b) 投标人具有智能交通系统集成等相应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

  ① 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② 省级公共安全防范设计施工一级资质(河北省或外地省(市)级公安厅认证的均可);

  ③ 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④ 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

  c)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必须有专职的服务机构和实施经验的队伍,并保证足够的服务能力;

  d)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8、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已在“邯郸市政府采购网”成功注册的供应商,凭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按网上操作程序进行投标响应,经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未在网上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http://zfcg.hd.gov.cn进行网上供应商注册,经资格注册联系人审核后按“(1)”获取招标文件(邯郸市政府采购网主页有弹出窗口信息,提示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说明如何进行注册、修改权限、投标响应、上传投标文件等操作)。特别提示:凡在网上注册成功但未获取本中心签发的《供应商注册合格通知书》(或取得的《供应商注册合格通知书》已超过有效期的),均应在项目开标时间前任何时间或在开标现场,向资格注册联系人提供供应商资格注册必备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否则无效。(资格注册、审核均免费)

  10、 资格注册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郭小姐

  11、招标文件(电子版)售价(人民币):每包各200元,售后不退。(开标现场以现金形式交纳)

  12、投标响应时间:2010年6月14日8:30分至2010年6月25日17:30分(通过网上流程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报名响应,审核时间为8:30-17:30分,节假日休息)

  1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电子文档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开标时间前;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开标时间前30分钟;

  14、开标时间:2010年7月6日9:30;

  15、开标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开标二室(人民东路342号四层);

  16、项目标前联系人:赵女士

  17、项目标后联系人:张先生

  18、开户银行:建行邯郸分行 账号:13001648608050007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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