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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关于武汉市江夏区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2010-06-30 15:28  点击:380

  湖北建厦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的委托,对“武汉市江夏区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BJX-ZC-2010-012

  二、招标内容:

  1、招标项目名称:武汉市江夏区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2、招标范围:武汉市江夏区城市视频监控系统620个二类监控点及相关系统建设和运维;

  3、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包括:前端监控系统、传输网络系统、监控中心系统、卡口和电子警察系统、可视化指挥系统、安全平台和运维管理系统。

  4、项目工期要求:全部工期为120个日历天。

  5、项目付款:

  1)本项目由中标承建商全额垫资建设,预算投资5000万元,招标方按10年期分期付款,前五年付总额的80%,后五年付总额的20%;

  2)投标方应充分理解本项目招标需求,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应包含在投标价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招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8000万元;

  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并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类登记备案证;

  3、本项目投标方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基础电信经营许可证。

  四、公告时间: 2010年6月29日上午9:00至2010年7月6日下午17:00 (节假日除外)。

  2、集中审核报名条件时间: 2010年7月7日下午15:00至2010年7月7日下午17:00。

  审核报名条件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办公室

  (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江夏大道自来水公司大楼二楼)

  审核报名条件内容:投标人须由受托人本人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参加审核: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3、外地企业须携带来汉注册登记证。

  3、投标报名条件审核通过方能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0年7月8日下午15:00至2010年7月8日下午17:00。

  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湖北建厦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夏区文化路建管大楼一楼)

  售价:人民币300.00元/本(售后不退)

  五、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7月22日下午14:30

  开标时间:2010年7月22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武汉市江夏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江夏大道自来水公司大楼二楼)

  六、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和湖北建厦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

  联系人:凌策进 联系电话:87912012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建厦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路建管大楼一楼

  联系人:黄锋 联系电话:027-81811481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黄自强 联系电话:027-81363102

  湖北建厦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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