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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政府采购监控设备、汽车项目招标采购二次公告
2010-07-20 15:37  点击:417

  一、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监控设备、汽车项目采购

  二、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石家庄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三、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中山东路216号 邮编050011

  四、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 本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五、 采购人名称、联系电话及采购设备名称、数量:

  1、采购单位:石家庄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编号:SJZXJ10085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地址:中山东路216号6号楼512室

  采购内容:监控设备

  预算金额:200000元

  2、采购单位:石家庄市审计局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编号:SJZXJ10116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地址:中山东路216号6号楼512室

  采购内容:大众汽车

  预算金额:825000元

  项目实施地点:石家庄市

  六、 供货时间:合同约定

  七、 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所有项目拟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必须符合符合营业执照规定经营项目。

  八、 招标文件报名(发售)时间:2010年7月19日至2010年7月21日(节假日不办公)

  九、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政府采购中心512室

  十、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放

  十一、 投标时间:2010年7月23日

  十二、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十三、 石家庄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十四、 说明:

  1、请投标人按照大院门卫要求,出示证件和登记后,按照门卫指示路线进入投标地点。同时注意时间,以防办理进门手续而耽误投标。

  2、报价人须持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到石家庄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领取采购报价单。

  3、报价人须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其所报价项目必须符合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并具备相应资质;

  4、所有项目在满足询价和谈判要求条件基础上,以低价成交。

  5、各项目成交者除按询价或谈判文件上明确规定交纳的费用外,无须再交其他任何费用。

  6、在上述发售时间内如因中心工作人员原因不能获得招标文件,请按各项目联系电话主动与项目负责人联系,避免影响投标。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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