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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二中所需灯光及音响设备等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0-07-20 15:38  点击:325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滦县二中所需灯光及音响设备等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LXZFCG201007004

  采购人名称:滦县二中

  采购人地址:滦县新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滦县二中(联系人:曾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滦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滦县二中所需灯光及音响设备等;

  (具体数量及配置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详情向采购单位联系人咨询)

  供货时间:2010年8月20日前将货物送达需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中标供应商负责送货上门,中标人的报价含货物本身价格、报价方缴纳的税金、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等投入使用前所需的一切费用。

  竞标人的资格要求:竞标人须为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独立法人,且具有生产(销售)灯光音响设备或相关电器产品的经营范围,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能力的合格供应商。投标人资格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予以确认,即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持相关资质证明(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与填写好的两份“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在左下角“申报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一起到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供应商资格预审表”索取办法:登陆“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唐山市→滦县→资料库”下载),合格后由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签署意见(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审核资质有关程序请咨询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315-7101697)。

  竞标人向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预审:

  (1)营业执照,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开户银行及帐号;

  (4)竞标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工厂规模、财务状况,生产能力及非本厂生产的主要原材料的来源,产品在国内外的销售业绩,使用情况,近2~3年的年营业额,原材料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等;

  (5)竞标人其它应提供的证明文件。

  竞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7月19日至2010年7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标书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购标书时须持经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的“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原件购买标书)。

  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7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0年7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北省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比较法

  项目负责人:贾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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