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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专用通信局线路维护光缆、电缆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0-07-22 15:45  点击:355

  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南省专用通信局的委托,拟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单位:湖南省专用通信局

  地 址:湖南省专用通信局

  联 系 人:熊晓峰

  二、项目名称:湖南省专用通信局线路维护光缆、电缆采购项目

  三、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0]1939

  四、采购内容:线路维护光缆、电缆采购

  五、合格的投标人资质要求: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2、产品具有由工信部颁发的邮电许可证(影印件);

  3、产品及生产所需装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4、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

  5、贸易公司或代理商应具有厂家的授权;

  6、必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税务登记证(影印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逐页盖有审计单位和投标人公章影印件(如审计单位为骑隙章请带原件备查);

  (3)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

  7、必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加盖公章的单位社保登记证(影印件);

  (2)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

  8、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影印件);

  9、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10、承诺履行国家关于经济合同的有关规定;

  11、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12、具备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

  14、投标人应符合专用通信局保密要求。

  15、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及管理规定,如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六、招标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和售价:

  招标采购文件在2010年7月21日至2010年8月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公开发售,投标人可凭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3、有效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5、有效年检后的社保登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6、有效年检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7、法人身份证(影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8、工信部颁发的邮电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到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144号城市之心7楼717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人民币)/套,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本次招标恕不接受电话、传真及邮件等报名方式。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0年8月2日下午2: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

  开标时间:2010年8月2日下午2: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地点: 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蒋婷

  九、质疑和投诉

  投标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进行质疑,可向湖南省华新招标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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