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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林匹克公园园区内增设摄像头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0-08-31 15:25  点击:309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奥林匹克公园园区内增设摄像头建设项目

  采购人名称:北京奥林匹克公园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15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建智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大厦A座1608

  采购数量:42路摄像头

  采购用途:安防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①主要对园区内重点安防和管理区域增补摄像头点位,实现园区内外的全方位监控;②完善对园区出入口的监控。

  预算资金为:4900000.00元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公安部门或安防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证书;

  4、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投标人对主要设备(摄像机、服务器、磁盘阵列、图像管理控制设备、视频编解码器)必须得到货物制造商和/或技术拥有者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5、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工程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8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大厦A座1608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以下称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9月20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0年9月20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大厦A座1608B室

  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定量评审法,满分100分

  项目联系人:王军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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