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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10-09-06 13:42  点击:227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高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高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EGD-CT10173)进行竞争性谈判,接受合格的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采购内容:高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货物名称

数量

交货期

用途

具体要求

监控设备

一套

签订合同后30天内

办公使用

详见谈判文件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报价人必须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证书(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必须同时获得广东省公安厅的备案资格);
3、报价人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4、报价人需有2008年以来合同金额在60万以上的系统集成项目成功案例;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谈判文件公示时间及查阅方式

1、谈判文件公示时间:2010年9月3日至2010 年9月9日
2、谈判文件查阅方式:谈判文件可在下述地址查阅:
http://www.gdgpo.com、http://www.gdgpo.gov.cn、http://www.zqas.gov.cn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0年9月3日至2010年9月9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四路七号之一侨兴大厦六楼620室(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3、获取谈判文件方式:对审查合格的潜在报价人发售谈判文件
4、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A.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B.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C. 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证(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必须同时获得广东省公安厅的备案资格)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D.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E. 2008年以来合同金额在60万以上的系统集成项目成功案例合同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谈判文件。仅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报价。
5、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 [售后不退]。若需邮寄,相关费用由报价人负责(邮费人民币60元/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五、报价截止时间、报价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0年 9月10日 上午9:00~9:30时(北京时间)
2、报价截止时间:2010年9月10日 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3、报价时间:2010年9月1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4、报价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四路七号之一侨兴大厦六楼620室(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高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高要市南岸镇府前大街25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莫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四路七号之一侨兴大厦六楼620室
邮编:526040
财务联系人:黄女士
邮购谈判文件收款帐户:
开户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肇庆市分行滨湖分理处
帐号:2017030409200303624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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