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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DLP大屏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0-09-15 10:07  点击:288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城管委DLP大屏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100656。

  二、标的名称:DLP大屏。

  三、项目标段划分及简要需求:见附件。

  四、报名时间:2010年9月13日至2010年9月16日11时。请有意的供应商尽早报名。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相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第一标段DLP大屏幕

  1、从事相关经营期限一年以上的经销商或者是在八年以上的生产厂商;

  2、DLP大屏幕生产厂商的,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5000万元;

  3、经销商参与的,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备(1-2条)的条件,提供经销代理证书或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并且注册资金不低于600万,同时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以上资质或系统集成或电子工程资质;

  4、具有2007年7月1日(含2007年7月1日)以后DLP大屏幕生产厂商的产品32块DLP拼接大屏建设合同十份以上(生产厂商参与的由生产厂商提供合同和项目验收报告原件;经销商参与的提供合同和项目验收报告复印件并由生产厂商加盖公章);

  5、DLP大屏幕生产厂商必须是DLP专利技术研发机构美国德州仪器公司TI的合法授权合作机构,大屏幕厂商须提供合法的授权合作证书(生产厂商参与的由生产厂商提供原件;经销商参与的提供复印件并由生产厂商加盖公章);

  6、DLP大屏幕生产厂商的DLP系统采用环保设计,一机双灯显示单元噪音≤38dB(A),大屏幕厂商须提供合法的测试报告(生产厂商参与的由生产厂商提供原件;经销商参与的提供复印件并由生产厂商加盖公章;

  7、DLP大屏幕生产厂商的DLP拼接显示单元必须通过防8级烈度震动的测试,大屏幕厂商须提供合法的测试报告(生产厂商参与的由生产厂商提供原件;经销商参与的提供复印件并由生产厂商加盖公章);

  8、DLP大屏幕生产厂商的DLP投影机必须有完备防尘措施,并有权威机构提供不低于5级的防尘测试报告,大屏幕厂商须提供合法的测试报告(生产厂商参与的由生产厂商提供原件;经销商参与的提供复印件并由生产厂商加盖公章);

  9、DLP大屏幕生产厂商的DLP投影产品需提供ROHS认证报告(生产厂商参与的由生产厂商提供原件;经销商参与的提供复印件并由生产厂商加盖公章);

  10、DLP大屏幕生产厂商的DLP大屏幕控制软件,大屏幕厂商须提供合法的著作权证书及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生产厂商参与的由生产厂商提供原件;经销商参与的提供复印件并由生产厂商加盖公章);

  11、DLP大屏幕生产厂商具有ISO9001/ISO9000,ISO14000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生产厂商参与的由生产厂商提供原件;经销商参与的提供复印件并由生产厂商加盖公章);

  12、DLP大屏幕生产厂商需是国家级高新技术认定企业(生产厂商参与的由生产厂商提供原件;经销商参与的提供复印件并由生产厂商加盖公章);

  13、DLP大屏幕系统中的矩阵、投影单元及多屏拼接控制器具有CCC认证(生产厂商参与的由生产厂商提供原件;经销商参与的提供复印件并由生产厂商加盖公章);

  14、具有DLP大屏幕拼接相应能力及业绩的授权经销商参与;

  第二标段双面屏幕(lcd+led)

  1、 从事相关经营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

  2、 生产厂商,提供生产厂商证明材料,并且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1000万;具备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经销商参与的,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备(1-2条)的条件,提供经销代理证书或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并且注册资金不低于600万,同时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以上资质或系统集成或电子工程资质;

  4、具有2008年以来LCD大屏建设合同一份(生产厂商参与的由生产厂商提供合同和项目验收报告原件;经销商参与的提供合同和项目验收报告复印件并由生产厂商加盖公章);

  5、lcd+led大屏幕生产厂商的大屏幕控制软件必须具有国家软件著作权证书及合法销售权,大屏幕厂商须提供合法的著作权证书及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生产厂商参与的由生产厂商提供原件;经销商参与的提供复印件并由生产厂商加盖公章);

  6、lcd+led大屏幕系统中的矩阵、投影单元及多屏拼接控制器具有CCC认证(生产厂商参与的由生产厂商提供原件;经销商参与的提供复印件并由生产厂商加盖公章);

  7、具有相应能力及业绩的授权经销商参与。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初审:有意参加竞标的供应商,请在报名时限内将以下资格证明文件传真或送达本中心。资格证明文件主要包括: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以上资质或系统集成或电子工程资质证书;

  ◆书面注明所投项目编号、标段、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七、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在开标时审查。

  八、报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163311

  联系人:张金龙

  联系电话:0459-4671907

  传真:0459-6372668

  九、注意事项:

  ◆1、采购中心于2010年月9月13日开始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后请于9月13日到大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下载中心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关于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事宜,本单位不另行通知。如因未被抽取导致未成功下载文件,请致电咨询报名联系人;如下载中心无谈判文件,请致电咨询项目负责人——孙丽丽(6375616)。由于供应商较晚报名或未及时下载文件导致的供应商未能及时参加预备会及其他采购程序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http://www.hljcg.gov.cn网登记注册,并根据注册要求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身份证;开户证明以及各种国家资质文件(生产许可、质量认证、各种资质证等)和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送至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或黑龙江省其它具备供应商注册审核条件的采购办审核。

  3、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

  无效;在开标或谈判会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4、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并依据公告要求提供相应资质资格证明文件方为初审合格

  。未达到上述要求造成报名失败,本单位不另行通知。

  5、本次审核为供应商报名资格初审,终审结果将由谈判小组根据谈判会评审现场供应商提供

  的资质资格证明文件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0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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