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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道路交通标志、隔离护栏、信号灯设施建设和维护钢结构加工资质项目招标公告
2010-09-21 09:57  点击:374

  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设施管理处委托,对北京市城市道路交通标志、隔离护栏、信号灯设施建设和维护钢结构加工资质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城市道路交通标志、隔离护栏、信号灯设施建设和维护钢结构加工资质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10-157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设施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崇文区马家堡路11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李剑锋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里甲3号院1号楼通用国际中心B座5层

  招标内容:本工程为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设施管理处的北京市城市道路交通标志、隔离护栏、信号灯设施建设和维护项目隔离护栏及护栏墩、龙门架、附桥结构、立柱和悬臂结构等钢构件的加工制作安装,为招标人提供必要的维护及必需的附加工程等。本项目择优选取3家投标人成为入围供应商,入围资格有效期为两年。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中国钢结构协会颁发的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具有在交通设施工程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且在既往实施工程中没有不良记录。

  4、拥有三台以上施工专用车辆及设备。

  5、接受招标人的相关检测、监理和管理规定。

  6、具备独立办理施工许可的能力,能够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7、本次招标不提倡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里甲3号院1号楼通用国际中心B座5层。

  招标文件出售价格:每本人民币300元,电子版另加收1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人民币50元。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0年09月20日起至2010 年10月10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1:30-4: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休息)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0月15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0年10月15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里甲3号院1号楼通用国际中心B座5层会议室

  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标书款银行帐号:

  公司全称 :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雅宝路支行

  开户行帐号:9112 0154 8000 12262

  开户行行号:3101 0000 0132

  项目联系人:陈俊良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近期(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

  5、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中国钢结构协会颁发的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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