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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特警总队新营地项目弱电工程
2010-05-04 11:05  点击:38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公安局特警总队新营地项目弱电工程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投资【2009】472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公安局特警总队 ,建设资金为 1332586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公安局特警总队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总建筑面积33440平方米,框架结构,不含地下部分,本工程投资额约为9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发展01-20地块”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资格: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正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专业为机电工程,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项目安全经理1名: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不限专业),项目安全经理还应具备项目安全经理任命书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须具有本年度或本项目的进津备案通知书,外地企业项目经理应具备《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进津备案通知书》;4、在投标时须具有天津空港加工区《建筑业企业入区施工资质核验证》(022-84906622);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建交中心 电话:84906752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年5月4日至2010年5月10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5月10日至2010年05月1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 分 至11 时30 分, 下午 13 时30 分 至17 时3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702室)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天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公安局特警总队、天津住宅集团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杨贵生、康庄(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泰山路1号、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53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赵辉 电话:28227740

  传  真:28227740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宪奇(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

  邮政编码:300143 联系人:贾庚林 电话:26292322

  传  真:26292327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投诉电话:84906908传真:8490675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中环西路1号汽车园客户服务中心A203室

  受理负责人:崔志国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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