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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戒毒所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2011-03-07 14:35  点击:738

  开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开平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开平市戒毒所视频监控系统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全新产品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完工期:

  1、招标项目名称:开平市戒毒所视频监控系统招标(招标编号:KPCG2010-079)。

  2、用途:业务开展。

  3、数量:一批。

  4、简要技术要求:本系统工程包括音视频监控系统、报告对讲系统和电化教育系统等。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2、投标人应当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壹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

  3、投标人应当具备所投报产品的供货与安装能力以及保证所投报产品的来源渠道合法。

  三、招标文件的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期:2011年3月3日至2011年3月9日五个工作日(请点击下载或预览)。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3月3日至2011年3月15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开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4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审查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单位审验。我单位在审验后会收取前三项的复印件和第4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3月24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平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3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3月24日10:0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开平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3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七、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开平市政府采购中心/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4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内)

  招标项目联系人:黄新君/陈翼昊

  开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开平市政府采购中心/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新君 陈翼昊

  联系电话:0750-2239388,0750-3503826

  联系传真:0750-2277110,0750-3503827

  联系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4楼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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