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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业务用房消防工程
2011-03-11 16:21  点击:12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淄博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业务用房消防工程已经办理了相关手续,项目招标人为淄博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消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淄博市西城区西十一路与联通路交叉口东北角。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8000㎡。

  2.3项目说明:本工程总用地面积2.3431公顷,总建筑面积48000m2,其中地下8500m2,地上39500m2;地下一层,地上23层,建筑高度99.4米。

  2.4招标范围:

  包一: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消防工程,包括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火灾报警、消防联动系统及防火卷帘门等的设计优化、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系统调试、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

  包二:防火门制作、安装、调试等全部内容。

  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2.5计划工期:

  包一计划工期:中标后按招标方要求进场施工,2012年5月31日前竣工;

  包二供货时间:中标后按招标方要求开始供货,至2012年5月31日前供货安装完毕。

  2.6质量要求:

  包一质量标准:合格;质量目标:确保“国家优质工程奖”或者“鲁班奖”;

  包二质量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7标包划分:本项目有二个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一: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件,项目经理为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资金为500万元及以上。

  包二: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具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甲级、乙级、丙级钢制防火门产品型式认可证书,注册资金为500万元及以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包一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包二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及检验报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于2011年3月16日17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品管部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包一所需图纸到淄博市建筑设计院购买,标书及图纸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280号晨报大厦七层)。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淄博市公安局

  负责人:顾国星

  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4号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培勋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280号晨报

  网址:网址:www.sdqixin.com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淄博分行

  账号:账号:24420209978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培勋

  联系电话:0571-87759688

  联系传真:0533-3591929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280号晨报大厦七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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