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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交通警察大队视频闯红灯系统、交通信号灯和平交道口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0-06-02 14:18  点击:368

  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其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LCZFCG2010(G)---H06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利川市交通警察大队视频闯红灯系统、交通信号灯和平交道口工程项目

  三、招标内容:视频闯红灯系统,后台管理设备,交通信号灯,平交道口工程及LED显示屏。

  四、投标人资格和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产品须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各项指标均符合公安部GA/T496—2004《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投标产品必须与原系统兼容。

  (三)投标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少于300 万元(含300万元)人民币。

  (四)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项目采购所必需的设备供货、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五)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带齐以下资料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时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人身份证明、以及上述“投标人资格”中规定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及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

  五、投标供应商可在2010年6月9日8时30分起至17时止(工作时间)到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国土资源局六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或开标前递交投标保证金35000.00元。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7月2日9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市国土资源局一楼)。

  十、开标时间:2010年7月2日9时。

  十一、开标地点: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市国土资源局一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采购中心联系人:文先生

  邮 编:445400

  开户行名称: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利川市银都信用社

  账 号:20010382861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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