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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大要案审理指挥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0-07-22 15:46  点击:309

  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大要案审理指挥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大要案审理指挥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10-085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10号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5层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90 万元

  采购内容:大要案审理指挥监控系统建设

  采购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防工程设计、施工三级资质。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

  通用国际中心B座5层(永安里地铁C口向南200米,路西)

  招标文件出售价格:每本人民币300元,电子版另加收1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0年07月22日起至2010 年08月10日止,每天上午09:00-12:00到下午13:30-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08月11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0年08月11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5层会议室

  (永安里地铁C口向南200米,路西)

  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收款单位: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

  银行帐号:9109 0154 8000 04842

  项目联系人:王珊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防工程设计、施工三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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