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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学院校园监控设备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10-07-27 16:09  点击:455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衡水学院校园监控设备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SCGGZ-2010020

  采购人名称:衡水学院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衡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永兴西路819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数量:

  前端部分:红外枪机70个、高速球型摄像机5个、红外枪机7个、视频服务器82台、视频电缆2000米、网络电缆5箱、其他线缆辅料1批、红外对射8对、总线式报警主机1台、防区模块8个、警号1个、编程键盘1个、继电器输出模块3个、串口模块1个

  监控中心: 液晶电视机4台、管理平台(软件)1套、IPSAN 网络存储服务器1台、网络化存储存储器1台、存储专用硬盘30块、管理服务器(机架式服务器)1台、电视墙服务器1台、操作台2联、流媒体转发服务器(机架式服务器)1台、液晶显示器2台、管理高配主机2台、艾腾KVM多电脑切换器1台、服务器机柜1个(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教学使用

  项目实施地点:衡水学院

  供货时间:2010年9月1日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担此项目的供应商,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并经资格审查同意投标者,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人需具有注册资金100万元及其以上,要具有本项目所需主要设备的代理经销权,进口设备须出具进口报关单和纳税证明。

  3、具有所投标设备品牌在本地设有的专业维修站。

  4、具有安防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的施工能力和设备维护修理能力(设备集成由中标单位负责)。

  5、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方能颔取标书。报名时提供通过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所投项目设备生产或销售资格证书(以上证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方能领取标书,投标当天需提供所需资质原件)。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7月27日至2010年8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衡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报名并经预审合格后发售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8月20日9时20分

  开标时间:2010年8月20日9时30分

  开标、评标地点:衡水市财政局7楼会议室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刘先生、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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