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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指挥中心显示屏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0-09-08 11:09  点击:292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的委托,现对该单位“指挥中心显示屏设备更新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指挥中心显示屏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0773-1041GNHD10141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250992.90元

  4、招标需求:指挥中心显示屏设备及其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5、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良好的声誉和业绩;

  2)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制造商授权应为直接授权、一标一授;不允许转授权、代理商授权等;

  4)投标人所投的产品必须通过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投标人须提供: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需提供)

  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有效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需提供)

  大屏幕厂家须具提供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文件(复印件盖公章)。

  大屏幕厂家所供产品必须通过3C认证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公章)。

  投标人须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含)以上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产品在国际、国内获得的荣誉证书(如果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大屏幕控制软件必须具有国家软件著作权证书,投标人须提供合法的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7、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0年09月07日至9月26 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30时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持有效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以及针对此项目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8、答疑截至时间:2010年9月11日下午16:30前。

  9、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9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联系人:薛艺、杨帆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保证金户)

  开户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70801128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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