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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文化厅乡镇综合文化站影像设备、文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0-11-16 13:29  点击:429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省招标采购局受云南省文化厅的委托,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影像设备、文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YC201011193;

  2.2 招标内容:

  A包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A01  DVD影碟机  244  台   
 具体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A02  数码摄像机  244  台
 A03  电视机  244  台
 A04  打印传真一体机  244  台
 A05  数码单反相机  244  台

  B包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B01  专业舞台音箱  488  台  
 
 具体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B02  专业舞台音箱  488  台
 B03  舞台调音台  244  台
 B04  舞台功率放大器  244  台
 B05  电源时序器  244  台
 B06  无线话筒  488  套
 B07  舞台处理器 244  台

  同一家投标人允许对不同包号的货物进行投标,须对上述任意一包的全部货物作完整唯一报价,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包。评标顺序按A、B进行,若投标人A包已推荐为第一中标侯选人,则B包在评审后不再推荐为中标侯选人。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设备全部运抵安装现场。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5本次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序号为A03的货物只接受列入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2) 投标人为本地企业,须是成立二年以上;投标人为省外单位的,须已在云南注册或在云南设有二年以上长期、稳定的投标人公司的常驻分支机构,并提供有效的工商行政部门承认的本地化证明材料;

  (3) 如为经销商投标,则须按照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要求提供全部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书原件,并针对招标文件的各类产品的售后服务期限做出相应承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1月 15 日至2010年11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云南民族大厦四楼云南省招标采购局合同处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150元/包,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拷贝。

  4.3外地汇款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在银行汇款附言中注明该项目招标编号及所投包号、邮箱地址、联系人、传真及手机号码。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汇款后2日内以电子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 7 日9时30分,地点为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交易大厦2楼开标厅5号。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交易大厦2楼开标厅5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云南省文化厅

  联 系 人:陈建民

  联系电话:0871-3634220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省招标采购局

  联 系 人:胡建昆 华静昆

  联系电话:0871-5300229 5360725

  传 真:0871-5300229 5300082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

  邮政编码:650032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西市区支行

  账 号:2502016019026311003

  2010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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