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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防汛视频监控站点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2011-03-09 13:44  点击:1102

  杭州市市区河道监管中心作为采购机构,就“河道防汛视频监控站点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HDJGZX-2011-001

  2、项目名称:河道防汛视频监控站点维护项目

  3、招标内容:杭州市区45个河道视频监控点的维护维修(详见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相关视频监控站点建设、维护、运行管理经验,在过去两年中至少承担过1个(含)以上的项目建设经历;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杭州有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提供书面材料),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能确保驻场实施和售后现场服务响应;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领取标书:

  (1)时间:2011年3月8日至2011年3月16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标书地点:杭州市市区河道监管中心(杭州市复兴南街228号305室)。

  (3)领取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项目实例简介(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单位证明)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7、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1年3月29日上午9时整,地点:杭州市市区河道监管中心(杭州市复兴南路228号)。

  8、开标时间与地点:2011年3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杭州市市区河道监管中心(复兴南路228号)。

  9、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布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0、联系方式:杭州市市区河道监管中心,联系人:喻超 寿徽

  杭州市市区河道监管中心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杭州市市区河道监管中心

  联 系 人:喻超

  联系电话:0571-85866256

  联系传真:0571-85866239

  联系地址:杭州市复兴南街228号3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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