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共享平台前期建设者个问题,是不是直接委托一个厂商,开发一个平台就可以了呢?答案显然不是。一方面这其中涉及的技术架构方方面面,实现起来困难重重。由于异种平台存在的技术差异与厂商间的技术壁垒,要想直接实现视频监控系统间的互联互通,存在许多现实局限。另一方面,视频监控的联网共享平台不能是一个封闭的系统,而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平台,不能受限于某种技术或某家厂商,而是具备足够的开放性,无论对技术实现效果还是未来的应用发展,这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因此,解决方法只有一个,就是依托相应的视频监控联网共享标准建设共享平台。参与平台建设的厂商可以根据这一标准开放接口,解决厂家之间、设备之间的联网互通问题,从而保证异构平台间能够无障碍地共享视频资源。
那么,我们应该规定出哪些视频监控系统联网的具体技术参数呢?按理论上来讲,所规定的内容越细致越完整最好,但在实际操作中是不可行的,经常会遇到一个两难境地,那就是“一放就乱、一抓就死”,规定得太多,厂商需要适应的太多,规定得太少,势必将出现遗漏。如何在两者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最为关键。
受目前业界视频编码标准限制,目前不同厂商间的产品无法在媒体流层面实现互编互解。因此,我们可以采取回避共享平台内部一些具体的技术参数,而是侧重于定义平台间联网单元的模式。这样既能解决当前监控行业存在的互联互通问题,又尊重现实,不陷入各个管理平台的内部细节,给各个厂家留下足够的发挥空间。
此外还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共享平台采用的技术一定要是业界公认的、适合未来发展的标准化技术,这样才能保证共享平台的前瞻性与实用性。例如在信令协议上,我们就可以采取SIP这种业界公认的、代表通信控制技术未来的协议。
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更好地实现监控平台间的互联互通与资源共享,避免在日后共享平台建设过程中,因为技术标准不统一而出现的互相“扯皮”问题,导致平台建设拖延甚至“烂尾”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