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现代城市已向智能型城市转变与发展。所谓“智能城市”,就是指高度信息化和全面网络化的城市。“智能城市”的主要特征是成为信息流通、管理和服务的中心,这个特征正是城市管理的结果。人口、物质、资本、文化、空间以及活动等的高度密集,如果政府没有对城市进行规划与计划、组织与指挥、控制与协调以及统计与监督,将很难发挥作用,也就不可能为城市带来高效率与高效益的发展,城市也更不可能发挥自己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以及军事等方面的多种功能。而规划与计划、组织与指挥、控制与协调以及统计与监督正是人们通常提到的城市管理职能。
城市管理发展模式
多头分散管理模式
城市管理职能部门分散行使职能。如规划局管规划,市政管理局管市政,环卫管理局管环境卫生,园林管理局管园林绿化。其特点是:城市管理职能过度分散,难以形成“综合管理”的拳头;同时,几个部门在经费分配、业务分工上也时有扯皮现象。
建管合一、直接管理模式
这种模式将城市规划职能同城市建设与管理分离,突出“规划领先”的原则。在实践中,该模式仍然把城市建设作为侧重点,而相关的城市管理职能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重建轻管”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城市管理机构的地位低下,在职能上从属于建设部门,难以对城市建设形成有效的制约和牵制。
建管分开、直接管理模式
市政府成立城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行政实体单位,各区设置相应机构,直接管理城市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具体工作,建立直属的监察队伍实施监察、执法工作。这种模式形成了规划、建设、管理职能分离,解决以往城市中普遍存在的“轻规划、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提高了城市管理的效率。
监督、管理功能分离与协作模式
城市管理从“决策” 、“监督”、“管理”一条龙管理模式向监督、管理功能分离与协助模式转变。设置城市管理监督中心,侧重政策研究、监督指导、协调管理、规范执法,具体行政行为由专业职能部门实施。设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市政、工商等分散多头执法转变为一家综合执法。该模式改变了政府管理方式,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
“狭义城管”和“泛城管”
目前城市管理有“狭义城管”和“泛城管”两种概念。“狭义城管”是指由城市管理局和执法局等城管部门负责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的管理,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方面。“泛城管”是指由城市多个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行使的涉及城市日常运行的各个方面的综合管理职能,范围包括公安治安、交警指挥、城管执法、市政建设、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工商行政、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水利三防、公共交通等多个方面。
“数字城市”与“数字城管”
首先介绍什么是“数字城市”。“数字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很广,可以从多个角度来理解。从本质上讲,“数字城市”就是城市信息化,就是要通过综合运用IT及相关技术来提升城市的功能,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的能力和效率,为政府、企业和公众提供高效率、低成本、高质量的信息服务和决策支持。从应用角度来说,“数字城市”可以涵盖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管理、服务的各个方面,我们经常提到的“电子商务”、“电子政务”、“数字化城管”、“城市应急平台”、“科技强警”、“平安城市”、“智能交通”、“智能建筑”、“数字社区”、“数字家庭”等都是“数字城市”的组成部分。从技术角度来说,“数字城市”可以是当今“数字技术、信息技术”的综合试验场,无论是传统的“通信和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信息安全技术”、“视频图像技术”、“地理信息技术”还是尖端的“智能分析和控制技术”、“卫星遥感和定位技术”都会在“数字城市”的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那么,什么是“数字城管”?与城市管理相对应,“数字城管”目前也有“泛数字城管” 和“数字城管”两个概念。“泛数字城管”其实就是上面谈到“数字城市”。“数字城管”其实是“数字城市”的一个子集,是指由建设部牵头,由各城市的城管局、市政局或执法局等市政城管部门具体负责,采用网络信息化技术,以针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等范围进行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为核心的数字化系统建设,实现对城市的精细化、科学化和一体化管理。本文主要探讨的是后者,其范围可用图1来表示。
图1 “数字城管”范围示意图
“数字城管”的发展现状
我国目前主要由建设部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具体推进工作计划是2005-2007年在全国51个城市分三批进行“数字城市”试点工作,2008年完成试点城市系统建设并通过验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的推广。建设部主导的数字城市试点工作是从2005年7月份开始的,一共选了三批51个城市(区),具体试点城市如下:
·第一批试点:北京朝阳区、南京鼓楼区、杭州、深圳、成都、烟台、武汉、上海长宁区和卢湾区、扬州等10个城市(区);
·第二批试点:天津河西区和大纲区、重庆高新区、杭州、郑州、南宁、昆明、石家庄、邯郸、常州、无锡、嘉兴、安宁、台州、诸暨、长治、晋城等17个城市(区);
·第三批试点:广州、哈尔滨、沈阳铁西区、重庆万州区、合肥、长沙、 厦门市、海口市、乌鲁木齐、青岛、宝鸡、芜湖、铜陵、张家港、昆山、松原、白山、珲春、吴江、临忻、黄山、淮北、兴平、白银等24个城市(区)。(来源:安防知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