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检查组听取了各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和自查情况的汇报,察看了相关台帐和资料,抽查了蚌埠市经济开发区淮河社区、怀远县新河村、阜阳市颍上县杨湖镇、谢桥镇、芜湖市南陵县戴公山林场、籍山镇,马鞍山市当涂县太白镇、姑孰镇黄山社区、安庆市宿松县五里乡、铜陵县胥坝乡等地新农村消防工作开展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自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7部委《关于印发<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下发以来,各地高度重视新农村消防工作,结合辖区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深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健全消防监管体系,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提高了全省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水平。
针对检查发现的责任制建设不健全、公共消防设施不完善、消防宣传教育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等问题,各检查组进行了现场反馈,提出了改进意见和措施。要求各地一是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扎实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夯实农村火灾防控基础,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农村火灾事故,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是要在统筹推进好构建“防火墙”工程的基础上,高起点谋划,大手笔推进,做亮农村和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工作。三是要不断丰富宣传方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消防宣传。四是要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形成农村消防工作新格局。五是要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加大农村消防工作力度,争创执法示范单位。
各市公安、综治委、发改委、建设、新农办、消防等部门和单位领导陪同检查。
来源:安徽省消防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