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犯罪分子或恐怖分子利用放射性物品,实施犯罪或制造事端,北京市放射性物品库房将装“电子眼”,库房工作人员应无“不良”记录。昨天上午,市质监局透露,为满足目前反核与辐射恐怖安保的需要,从今年11月1日起,将实施《放射性物品库安全防范要求》强制性地方标准。
标准要求,放射性物品库房应配备24小时双人值守,设置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等,以明确辨识被摄人员、车辆和物品特征。放射性物品库房相关人员应无刑事犯罪、劳动教养、行政拘留记录。除此之外,相关部门应制定放射性物品突发事故案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每年要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并且每年演练不少于一次。
据悉,目前本市共有放射性物品从业单位283家,从业单位和放射源数量均居全国前列。因此,为防止发生放射性物品丢失、被盗和被抢案件,防止犯罪分子或恐怖分子利用放射性物品实施犯罪或制造事端,强化管理放射性物品十分有必要。(来源:法治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