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教育局和济南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 关于济南市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十项措施》。今后,学校、幼儿园要配备安保器材及消防设施、设备,在传达室设立110联动一键报警装置。
根据规定,济南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必须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组织,根据学校、幼儿园规模,原则上建立不少于3人的安保队伍。严格学校、幼儿园门卫查验制度,弹性决定开关门时间,防止学生滞留校门外,严防不法人员在学校及周边制造事端。
学校、幼儿园要配备安保器材及消防设施、设备,在传达室设立110联动一键报警装置,在校(园)门口和重点部位安装电视监控,有条件的要与公安派出所、教育行政部门联网。
公安机关要根据社会治安需要,结合日常工作和全时流动警务,组织派出所、巡特警、交警,配合教育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特别在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入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和路段,要加强警戒。对学校附近形迹可疑人员要加强盘查。
公安派出所要继续选派优秀民警担任本辖区学校法制辅导员或法制副校长,建立“一校一警”联络员制度。有条件的要将社区警务室设在校园周边。
同时,公安交警部门要大力整治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加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来源:生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