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日前,陇西县政府多次专题研究部署,结合全县消防工作实际,积极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夯实基层消防工作基础,提高农村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一、不断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重视和领导,推进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县政府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不断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在正确研判火灾规律和消防工作环境的基础上,制定完善农村消防工作的制度和措施,不断提高基层消防工作水平。发挥好乡镇政府、村委会等基层机构的消防职能作用,逐级明确消防工作职责和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确定责任人,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并将消防工作考核成绩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增强基层政府、组织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感。
二、加强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防火灭火能力。县政府结合全县经济发展水平,对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科学规划,结合当前城镇化、农村经济产业化发展趋势,加强宏观引导,按照防火需要合理规划布置农村住宅区和生产加工区,从建设初期就尽可能避免生产、仓储和人员住宿等火灾隐患发生。
三、充分发挥消防监督管理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农村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政府要求消防、公安派出所机构要把做好农村和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做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到基层派出所工作范围,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基层民警对辖区情况熟悉,可随时掌握农村、社区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的特点,加强对农村辖区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
四、完善多种形式的防灭火队伍建设,提高消防安全保障。农村地处偏远、分散,发生火灾后,位于县城的公安消防队伍很难在短时间内赶到进行扑救,致使小火蔓延成大灾。因此,县政府提出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积极发展义务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配备一定的防火、灭火器材,每年定期接受消防业务技能知识培训,自主开展防火、灭火等工作。
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县政府针对农村等基层单位消防工作的特点,已要求相关部门立即起草制定相关宣传工作方案,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把消防宣传教育触及到每一个乡村,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广大村民、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来源:每日甘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