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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城新规:新建项目需配套监控系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3-03  浏览次数:418
核心提示:冰城新规:新建项目需配套监控系统

  据悉,为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在城市交通、社会治安、城市秩序等公共管理领域的作用,提高城市公共管理水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今年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松北、呼兰及开发区等区域内实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桥梁(桥涵)、广场(公园)、沿江(沿河)、车站(码头)、地铁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群力、哈西等城市新区建设项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和大型棚户区改造项目,各区政府确定的区域性新建、改造和整治等重点项目,要按照“区域成面、街路成线、重点监控”的原则和视频监控性能(监控半径500米),结合监控区域划分、现场环境和使用需求,确定视频点的具体数量和位置,按照项目规划、项目设计、项目施工、项目验收、运营管理与运行维护的实施流程,配套建设视频监控系统。

  据了解,与新建项目配套的视频监控系统采用社会化建设模式,由建设单位投资并组织建设。新建视频监控系统作为工程项目的配套设施之一,与新建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验收,市数字化城市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参加验收。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由施工安装单位负责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进行整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分期建设项目,可分期验收,分期投入使用。

 
关键词: 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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