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兴山结合辖区实际,着眼文明交通常态化,建立和完善“五项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提升广大群众文明交通、安全交通、和谐交通意识。
一、完善文明交通行动专题研判机制。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研判工作会议,从交通安全形势、交通安全宣传、车驾源头管理和交通运行情况等方面对辖区文明交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总结归纳特点规律,解决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二、完善排查治理机制。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成员单位结合各行业特点,分别进行排查,注重发现倾向性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安全隐患和不文明交通行动,及时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措施。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涉牌涉证、酒后驾驶、超员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及农用车违法载人等易诱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的查纠整治力度。
三、完善管控机制。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将客运公司、公交公司、出租公司、货运公司、中小学校等单位作为重点,分别签订文明交通行动责任书,并定期对上述单位开展走访检查和文明交通知识培训,号召大家文明参与交通、安全参与交通,争做文明交通践行者。
四、完善宣传常态化机制。
按照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五进”活动要求,各成员单位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面。深入社区、学校、单位、城郊农村等地宣讲交通安全知识、播放交通安全光盘、展出交通安全挂图、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品,利用交通事故车辆残骸剖析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等,进一步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五、完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联动机制。作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具体实施部门,兴山交警大队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以联席会议形式及时加强沟通和协作,把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纳入“政府工程”,与各相关部门联合做好实施工作,把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开展情况与政府各单位年度评先创优活动结合起来,凡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来源:三峡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