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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车辆卫星定位监控办法明年2月正式施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2-30  来源:天下安防网  浏览次数:530
核心提示:  连续驾车超4小时未休息,应强制停车;车速超最高限速并持续超1分钟,应立即通知纠正。昨日记者获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

  连续驾车超4小时未休息,应强制停车;车速超最高限速并持续超1分钟,应立即通知纠正。昨日记者获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应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通过省政府审查,并将于明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按照《办法》规定,道路运输企业应确保企业监控平台对已安装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的车辆,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运行。

  在车辆行驶速度监控上,《办法》要求当车速超过设定最高限速并持续超过1分钟时,企业应立即通知驾驶员予以纠正,处理结果应记录在案备查。对于疲劳驾驶的监控也要求越发严格,《办法》明确连续驾车超过4个小时未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或者未停车更换驾驶员驾驶的,同一驾驶员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小时的,应采取措施通知驾驶员强制停车休息。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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